江苏省东台中等专业学校
2023年在校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12月份)
根据人才培养要求,为提高在校生持证率,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将组织在校学生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等级
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申报条件,本次在校生认定级别为:四级/中级。
二、评价时间
2023年12月16日-12月17日(沿海校区);
2023年12月18日-12月19日(台城校区)。
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范围
符合认定备案范围内的相关7个工种可申报相应技能等级证书。
序号 |
职业名称 |
级别 |
考试地点 |
1 |
电工 |
四级/中级 |
沿海校区 |
2 |
汽车维修工 |
四级/中级 |
沿海校区 |
3 |
工程测量员 |
四级/中级 |
沿海校区 |
4 |
车工 |
四级/中级 |
沿海校区 |
5 |
计算机程序员 |
四级/中级 |
沿海校区 |
6 |
电子商务师 |
四级/中级 |
沿海校区 |
7 |
中式烹调师 |
四级/中级 |
台城校区 |
8 |
餐厅服务员 |
四级/中级 |
台城校区 |
9 |
客房服务员 |
四级/中级 |
台城校区 |
四、组织报名
1.系部根据规定时间安排专人录入学生信息,并有序完成组织报名,具体时间在鉴定工作群下发通知。
2.请各系部根据报名考生数,填写《附件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二:等级认定考生导入模板》《附件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学籍信息汇总表》,于11月24日前,将附件一、二、三和电子版照片按照规定格式以“班主任姓名+考核工种”打包后发陶存和老师qq邮箱(499909664@qq.com)。
五、认定等级人员范围
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申报条件,我校中职班、3+3班、3+4班、五年一贯制大专符合年龄要求的均可申报考取四级/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六、收费项目及标准
1.评价费:
参照《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费[2004]465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评价费用。
评价级别/类别 |
初级工 |
中级工 |
我校对应项目 |
理论 |
技能 |
小计 |
理论 |
技能 |
小计 |
第一类 |
50 |
160 |
210 |
60 |
200 |
260 |
电子商务师 |
第二类 |
30 |
140 |
170 |
40 |
180 |
220 |
车工、汽车维修工、电工、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
第三类 |
30 |
130 |
160 |
40 |
170 |
210 |
工程测量员 |
第五类 |
30 |
110 |
140 |
40 |
140 |
180 |
中式烹饪师、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 |
七、认定方式
采取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方式,两项考核采用百分制,均达到60分为鉴定成绩合格,合格者统一颁发技能等级证书。
八、工作要求
1. 按照应考尽考,人人持证原则,学校鼓励在校生考取各类证书,办学质量年度考核任务也有证书获取比例指标要求,各系部学生持证率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2.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各系部可在技能鉴定工作群咨询或与认定办公室(教务处)联系。
江苏省东台中等专业学校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办公室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