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教育局文件
东教办〔2024〕48号
东 台 市 教 育 局
关于规范教育系统教职工外出授课的通知
各镇中小学,市直各学校,各幼儿园:
为加强对全市教育系统教师队伍的日常管理,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外出授课等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严把关外出授课。外出授课是指到其他地区、部门、学校作报告、开讲座、授课等,不包括本市教育系统内及与外市同盟校际间的公开课、示范课等。所有外出授课必须是接受邀请后方可开展,严禁在任何时间私下未经批准受邀参加任何形式的外出授课活动。外出授课要在优先保障校内教学教研、集体学习及其它重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进行,一律不得与校内重要集体活动相冲突。
二、严格履行外出授课报批制度。外出授课必须提前履行备案程序。备案采取填报《东台市教育系统外出授课审批备案表》形式进行。备案表必须如实填写,内容包括外出授课的时间、地点、受众单位、受众群体及人数、课程主要内容等信息。普通教师和中层干部的外出授课由各学校负责审批同意后报局备案,校级干部的外出授课经学校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报局领导审核同意后备案。不提前备案一律不得外出授课,外出授课不履行备案程序且无特殊缘由的,按旷工处理。造成工作延误的,通报批评。对于未提出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以及在授课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授课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三、严格遵守外出授课课堂纪律。外出讲课应严守课堂、会场纪律,不得传播违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中央决定的错误观点。授课过程中因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按照党纪党规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东台市教育系统外出授课审批备案表
东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3月14日
东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3月14日印发
附件
东台市教育系统外出授课审批备案表
姓名 |
|
所在单位及职务 |
|
邀请单位 |
|
活动类别 |
□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讲课□其他 |
授课时间 |
|
授课地点 |
|
授课对象 |
|
参加人数 |
|
授课主要 内容大纲 |
|
学校 意见 |
主要负责人签名: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局领导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备案 |
|
注:1.请于举办时间的5个工作日前申报。 
2.此表与相关部门单位《邀请函》一并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