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期校级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提升学校科研水平,发现和培育标志性科研成果,现就第十一期校级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科教实践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科研课题研究的范式作用,推动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建设,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条件
(一)课题主持人须是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工;课题立项原则上向中青年教师倾斜;鼓励和政府部门、学校、行业、企业联合申报课题。
(二)课题主持人须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不具备上述条件但项目组全体成员年龄均不高于38岁的教职工也可申报。
(三)一名教职工不能同时主持2项以上的课题申报;校级课题未结题,或已负责各级各类在研课题2项以上的教职工不得参与本期校级课题申报。
(四)2023年之前未按规定完成研究任务而撤项的,或到期无故未结题的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
三、选题要求
1.课题研究内容应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特点。理论研究课题选题要力求具有开拓性,应用研究课题选题要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
2.课题研究能够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和学生实际,关注专业教育和新课程改革,具有较好的应用前景和研究方向。
3.课题选题可结合学校内涵建设的实际,进行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
四、工作要求
1.各系部要积极组建科研团队(每个课题含课题主持人一般不超过5人)申报课题,并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保证质量。
2.申报课题经系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集中报送学校教育科研与质量监督处。截止时间:2024年3月8日。
3.教育科研与质量监督处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将符合要求的申报课题提交学校课题管理委员会评审;对获批立项课题,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认定科研工作量积分,给予相应科研经费资助。
附:1.《江苏省东台中等专业学校》校级课题研究管理办法
2. 课题指南
3.《江苏省东台中等专业学校》校级课题申报评审书
2024年2月29日
江苏省东台中等专业学校办公室 2024年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