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女工委员会的全面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工会工作计划起草女工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及总结,组织开展女教职工工作。
二、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和工会的重点工作,对女教职工进行教育引导,努力提高女教职工自身素质。
三、团结带领女教职工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积极做好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在学校改革和发展中作贡献。
四、参与学校涉及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和制度的制定,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
五、组织开展有益于女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及有关讲座,开展女教职工卫生健康检查,维护女教职工的身体健康。
六、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女教职工情况,及时反映她们的意见和呼声,尽力为女教职工排忧解。
七、积极搜集女职工中正确处理工作与家庭关系的典型,做好宣传表彰工作。
八、做好会员的生育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对孕、产妇及有困难的同志进行送温暖活动。
九、完成学校党总支和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