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东台中等专业学校文件
东中专发〔2014〕4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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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梦,我的梦”主题征文、征图活动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为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提出的要把“中国梦”宣传教育不断引向深入的要求,结合《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和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关于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老少共筑中国梦”系列教育实践活动暨2014年“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以及盐城市教育局、东台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老少共筑中国梦”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中国梦,我的梦”主题征文、征图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征文活动
以《托起我的中国梦》丛书内容为指导内容(已下发各系部),在全体学生中开展“中国梦,我的梦”主题征文活动。
1.征文内容必须积极向上。全体学生要能紧密结合本人实际,结合自己的理想与追求、发展与规划,联系近代以来革命先贤、模范人物的事迹,畅谈在“中国梦”的大背景下,如何树立自己的理想,努力实现梦想的设想。
2.征文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套改。
3.除诗歌外,体裁不限。学生征文字数在1000字以内。
4.每篇稿件请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及详细联系方式(应有县(市、区)、学校(全称)、年级、班级)。有指导老师的,请一并注明。
5.本次征文将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获奖征文将报送参加省、盐城、东台市三级评选;对积极参加征文活动的系部,将评出优秀组织奖,并给予奖励。
二、绘画摄影比赛
在读书活动的基础上,针对有美术特长和兴趣的青少年学生,组织开展“中国梦,我的梦”绘画摄影大赛。
1.内容必须积极向上,要能结合生活实际,结合实地观摩、影视作品观摩等方式,以生动、有趣、明快的作品传达“中国梦”在现实生活中的感人细节和具体内容,或表达想象中的“梦想中国”图景。
2.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翻拍、套改他人作品。
3.绘画作品画种不限,可采用水彩水粉、油画、水墨等多种形式,作品尺寸一平尺左右、长宽比例以16:9为宜,需寄送原件参赛,不接收电子稿。摄影作品分辨率不少于300万像素。参加比赛的摄影作品,既要发送电子稿,也要报送冲洗照片,照片以6寸为宜。
4.每篇作品请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校名(全称)、年级、班级。有指导老师的,请一并注明。
5. 本次征集绘画摄影作品将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指导教师,获奖征文将报送参加省、盐城、我市三级评选;对积极参加征文活动的系部,将评出优秀组织奖,并给予奖励。
三、编写上报要求。征文、照片职高部每系部至少2份,综合部每系部至少4份;综合二部报送绘画作品不少于10篇。在2014年6月22日前交工会办公室。
联系人:朱华斌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东台中等专业学校关工委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