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
教学督导员主要履行以下工作职责,及时了解教学工作动态,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
1.加强学习研讨,提高督导工作能力和水平。督导组成员应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定期组织开展学习研讨活动,掌握现代教育思想和理念,树立符合学校办学定位要求的中等教育教学质量观,熟悉学校有关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督导工作能力和水平。
2.开展教学咨询,服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通过开展教学咨询活动,推广先进教学经验、方法和优秀教学成果,帮助青年教师尽快熟悉教学工作,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学能力,提高教学质量。
3.开展听课评课,对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质量进行督导。有针对性地开展听课评课活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每周1节(次),按照教学过程规范,了解教师教学实施情况,客观评价教师教学水平、课堂教学质量与效果,形成书面意见并及时反馈,其评价结果作为教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4.开展教学检查,加强各教学环节规范与质量监控。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常规教学检查和专项教学评估活动。
5.开展学风督导,促进优良班风学风形成。及时掌握学生学习动态,收集学生对教学和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从专业学习、职业规划等方面对学生学习活动过程进行全方位指导,调动学生学习的热情和主动性,引导学生早日成长成才。
6.督导教学管理,提升教学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是对学校和系(组)的教学管理工作规范与执行情况进行督导;二是通过专题研究、问卷调查、师生座谈、个别访谈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听取并收集师生员工对学校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日常教学督导工作中收集的各种教学信息,深入分析教学和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和措施等,形成调查报告,服务学校决策。
7.参与考核评价,保证各类教学考评工作客观公正。作为校内专家,积极参加青年教师课堂基本功大赛、课堂教学优秀奖、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等各类教学评奖评优活动,参与新进教学人员等方面的教学考核工作。
8.按时参加教学督导例会,汇报工作进展,交流工作经验,报送工作材料;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教学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