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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年校园十佳文明新事的通知

2016年02月23日 16:11  点击:[]

关于评选2015年校园十佳文明新事的通知

各部门、系部:

2015年学校在东台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指引下,在市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市场化办学、精细化管理、品牌化提升”的办学理念,凝心聚力,发奋图强,规范管理,开拓创新,提升内涵,学校各项工作围绕年度工作目标稳步推进,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以“五创”为抓手的中心工作取得了喜人成绩,实现了学校建设、发展的新飞跃。学校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建设成果,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社会的美誉,产生了良好的品牌效应。

经学校校长室、党总支研究,特向全校征集2015年十佳文明新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全校师生员工积极推荐:

一、 评选要求

2015年,在倡导校园文明风尚方面引起积极反响,具有强烈感染力、示范性的先进个人典型和具有较强先进意义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事件等,均可参评江苏省东台中等专业学校(2015年度)十佳文明新事。

二、 评选步骤及方法

整个评选活动采取两个校区推荐,各方面征求意见,学校校长室、党总支研究确定的办法。

具体步骤:

1.组织推荐。根据十佳文明新事评选要求,各部门及系部至少推荐2-3例候选事件。并且于34日前,沿海校区系部、部门汇总后传钱永庆老师处;台城校区系部、部门汇总后传钱莉娇老师处。请各部门、各系部高度重视,组织好本部门、系部的申报,即时将公布各部门、系部的推荐数。

2.在各校区、部门、系部上报汇总后,进一步征求意见,力争把典型的文明新事筛选出来。

3.评选确定。在各校区推荐的候选事件上报后,由学校校长室、党总支组成评委会统一评审,确定2015年度十佳文明新事。

4.表彰宣传。评选结果揭晓后,将在《东台职教》上开辟专栏集中宣传十佳文明新事。

附:2015年度“十佳文明新事”推荐表

江苏省东台中等专业学校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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